1.具备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。
2.符合下列全部条件,可提出申请:
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,选择不再延后缴费,且不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。
二、设立依据
1.《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》 第三条第四款;
2.《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(试行)的通知》 第五章 第十一条;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 第一章 第八条;
三、实施机关
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:区县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,佛山市分为2级,分别为市级、区级。
1.权责划分(市)
市级:市社保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的业务办理
2.权责划分(区)
禅城区:内部权限调整下放到镇街分局办结。 南海区:内部权限调整下放到镇街分局办结。 顺德区:内部权限调整下放到镇街办事处受理、经办,区局复核、审批。 三水区:内部权限调整下放到各镇街“一门式”窗口受理,送区局初审、复核,审核 高明区:区局受理、初审、复核,审核。
四、办理条件
设立依据 | 《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》 | 第三条第四款 |
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(国发〔1978〕104号)》 | 第一条 | |
必要条件 |
1.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,予以办理: 1)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,选择不再延后缴费,且不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。 |
|
2.不予办理的情形: 无。 |
五、申请材料
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,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、清晰,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、复印清晰、大小与原件相符。
表1 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申请材料目录
材料名称 | 要求 |
原件 份数(份/套) |
复印件 份数(份/套) |
纸质/电子版 |
地税停保单 | 核原件,收复印件。如参保人表示已办理停保,但《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》上其参保状态为参保缴费的,需要提供。 | 1 | 1 | 纸质 |
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》 | 收原件。南海区要求提供。如遗失或从未领取手册的,申请人提供相关声明 | 1 | 0 | 纸质 |
经申请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| 收原件。1、受理时经办人员协助打印。2、参保人应确认《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》中记录信息正确(累计缴费年限无误),并签名确认。 | 1 | 0 | 纸质 |
《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表》、《早期离开县以上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》、退伍证或军龄确认证明 | 如有统筹认定、早离补缴或军龄认定年限的,南海区、顺德区要求提供。核原件,收复印件。 | 1 | 1 | 纸质 |
《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》 | 收原件。 | 1 | 0 | 纸质 |
参保人身份证件 | 核原件,收正反面复印件。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,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,外国人提供护照。 | 1 | 1 | 纸质 |
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| 核原件,收复印件。不能提供社保卡的,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,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,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、开户名、银行账号。 | 1 | 1 | 纸质 |
参保人户口簿 | 核原件,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。港澳台及外国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。 | 1 | 1 | 纸质 |
户籍地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| 收原件。佛山市以外户籍的,需提供。由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。业务表格仅供参考,参保人如需协助,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咨询。 | 1 | 0 | 纸质 |
六、办理时限
申请时限 | 25个自然日 | ||
受理时限 | 2个工作日 | 受理时限说明 | 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|
法定办理时限 | 20个工作日 |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| 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(试行)>的通知》(粤劳社办[2006]298号)规定第五章第十二条:受理后,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 |
承诺办理时限 | 20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| 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(试行)>的通知》(粤劳社办[2006]298号)规定第五章第十二条:受理后,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 |
七、办理收费
不收费。
八、办理流程
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:
1.申请。申请人向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室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2.受理。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。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,出具《接收回执》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,出具《不予接收通知书》;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3.审查。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,在9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;符合审批条件的,出具《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对表》,一式两份;不予通过的,告知原因。4.领取结果。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。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《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窗口办理流程图》。
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《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窗口办理流程图》。
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:
无。
九、办理地址
1.窗口办理地址
窗口地址 | 联系电话 | 办公时间 | 交通指引 |
同济西路七号2号楼103室 | 0757-82981134 | 逢工作日 | 可乘坐152、163等公交车,在劳动局站下车 |